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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度市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市第六个五年规划

   

中共平度市委文件

 

平发〔2012〕12号

 

中共平度市委

平度市人民政府

关于批转《平度市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市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

 

各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市委各部委,市直各部门:

平度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的《平度市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市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望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平度市委

                             平度市人民政府

                                 2012年6月18日

平度市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市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的监督支持下,我市圆满完成了《平度市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市第五个五年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被山东省委、省政府授予“全省‘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先进市”荣誉称号。“五五”以来,我市法治政府建设进展迅速,依法行政能力明显增强;公民法律素质和法律意识有效强化,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不断提高;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家庭活动广泛开展,法治平度创建工作扎实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稳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有力地促进了我市的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

为进一步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提出的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重大任务,深入推进“法治平度”建设,增强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保障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顺利实施,加快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实现根本性转变,根据中央、省和青岛市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及“一个打造、三个争当”的目标任务,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新要求,树立世界眼光,按照国际标准,发挥本土优势,紧扣“解放思想、争创一流、加快转变”的总体要求,和“跨越赶超、绿色崛起、富民强市”的工作基调,以建设“法治平度”为主线,以促进社会管理创新为保障,以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为重点,以推进社会公平正义为目标,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相结合、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相结合、与社会主义公民意识教育相结合、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全面深化依法治理,积极培育法治文化,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努力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加快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根本性转变,为全面实现建设山东半岛加工制造业中心城市、现代山水田园秀美宜居城市和胶东特色文化名城目标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主要目标。通过深入扎实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深入宣传宪法和基本法律制度,进一步坚定法治建设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方向;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在全社会形成学法辨是非、知法明荣辱、用法止纷争、守法促和谐的浓厚氛围;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各级政府和社会组织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能力明显增强;促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全面推进以“依法执政、法制完备、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服务高效、社会稳定、监督有力”为主要标志的“法治平度”创建。

(三)工作原则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按照“十二五”时期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服务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服务改革开放,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服务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着眼于群众的实际法律要求,强化优先改善民生、全面改善民生、持续改善民生理念,把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的过程变成服务群众的过程,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坚持分类施教,注重实效。围绕各类社会群体的不同法律需求,根据不同地区、不同行业和不同对象的特点,因地、因人确定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的重点内容,采取切实可行的方法,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坚持学用结合,普治并举。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突出宣传法治实践的重要作用,不断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实际效果。用法制宣传教育引导法治实践,在法治实践中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深入推进各项事业依法治理。

—坚持与时俱进,改革创新。把握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的工作规律,创新工作理念,拓展工作领域,完善工作机制,改进方式方法,体现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的时代性、规律性和创造性。

二、主要任务

(一)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大力宣传我国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大力宣传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大力宣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指导地位,大力宣传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大力宣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大力宣传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大力宣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以及国家生活的基本原则等内容,使广大公民全面深刻理解宪法的基本原则和精神,充分认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进一步增强公民的宪法意识、公民意识、爱国意识、国家安全统一意识和民主法制意识。在全社会牢固树立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观念,树立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观念,树立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观念,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良好氛围,使宪法在全社会得到一体遵行,促进各项事业健康发展。

(二)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国家基本法律。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学习宣传,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的重要意义和基本经验、基本构成和基本特征,全面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深入学习宣传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法律,在全社会形成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法治氛围,充分发挥法律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规范、引导和保障作用。

(三)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组织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认真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牢固树立并自觉践行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理念,切实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法治意识。加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宣传教育力度,推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逐步深入人心。

(四)深入学习宣传促进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国家基本经济制度、改革开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财税、金融、投资等法律法规,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学习宣传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农村土地管理制度、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农村金融制度、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制度和农村民主管理制度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学习宣传加强资源节约和管理、环境和生态保护、防灾减灾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促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学习宣传推进科技进步、加快教育事业发展、加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实施人才强国战略、保护知识产权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促进创新型城市建设;学习宣传与区域协调发展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促进区域和城乡协调发展。

(五)深入学习宣传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法律法规。重点学习宣传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社会救助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促进保障人民基本生活;学习宣传就业促进、劳动合同、劳动争议处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促进建立和谐劳动关系;学习宣传土地征收征用与补偿、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国有企业改制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学习宣传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道路交通安全、抗灾救灾、公共卫生、消防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学习宣传维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权益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做好特殊群体的权益保障工作。

(六)深入学习宣传社会管理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促进民族团结相关法律法规,维护社会政治大局稳定;学习宣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提高社会管理水平;学习宣传信访、投诉、调解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化解矛盾纠纷;学习宣传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文艺、网络电信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促进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加强刑事、民事和行政诉讼法律宣传,引导公民依法按程序表达利益诉求。加强公正廉洁执法、公正司法教育,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七)加强反腐倡廉法制宣传教育。以领导干部和公务员为重点,加强公务员法、行政监察法、审计法和廉政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党纪条规的宣传教育,坚持反腐倡廉法制宣传教育与政治理论教育、理想信念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相结合,充分发挥廉政教育基地的作用,不断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反腐倡廉意识,提高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广泛开展面向社会的反腐倡廉法制宣传教育,促进廉政法制文化建设。坚持廉政法制教育从青少年抓起,引导青少年从小树立正确价值观和高尚道德情操。

(八)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培育和发展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在全社会形成遵守法律、崇尚法律、维护法律权威的氛围。开展丰富多彩的法治文化活动,使法制宣传教育与群众文化生活相结合,丰富法治文化活动载体和形式。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组织各类媒体开设专版、专栏、频道、网站等,引导法治文化产品创作和推广。鼓励各类文化团体参加法治文化建设,探索建设法治文化教育基地,发挥公共文化场所在法治文化建设中的资源优势,推动法治文化与机关文化、企业文化、校园文化、社区文化、乡村文化等有机结合,培育一批有特色、高品位的法治文化示范点,打造法治文化精品。

(九)继续深化“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家庭”主题活动。突出服务科学发展主题,立足提高公务员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深化“法律进机关”活动,不断增强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能力,实现机关普法制度化;立足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深化“法律进乡村”活动,全面推广“一名党员联系十家农户”的农村普法模式,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现农村普法多样化;立足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深化“法律进社区”活动,配齐配强社区“一长三员”(楼长、法制宣传员、矛盾调解员、治安信息员),提高社区自治和服务能力,实现社区普法规范化;立足培育青少年法律素养和道德情操,深化“法律进学校”活动,整合法制教育资源,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实现学校普法社会化;立足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深化“法律进企业”活动,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和依法防范风险的能力,实现企业普法阵地化;立足促进法治化管理,深化“法律进单位”活动,全面推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普法工作责任制,实现单位普法属地化;立足促进和谐家庭建设,深化“法律进家庭”活动,增强家庭成员的民主法制观念和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实现家庭普法常态化。突出不同行业和对象特点,针对机关、乡村、社区、学校、企业、单位和家庭的不同需求,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实效性。加强长效机制建设,落实责任单位,明确工作职责,量化工作指标,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深入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集中开展以学习宣传宪法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教育。利用法律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等,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十)深入推进依法治理。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依法治市进程,扎实开展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工作。继续推进法治平度创建活动,确保2015年全市“法治镇(街道)”、“民主法治村”、“民主法治社区”创建率分别达到50%、70%和80%。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推进部门行业结合自身特点开展依法治理,认真贯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健全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监督和问责,完善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积极推进法律的有效实施,不断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开展基层法治创建活动,推进基层依法治理,促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围绕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和社会管理薄弱环节,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专项治理活动,提高社会管理法治化水平。

三、对象和要求

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是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全市广大干部群众都应结合工作、生产、学习和生活实际,自觉学习法律,维护法律尊严和权威。要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的法制宣传教育,把领导干部和青少年作为重中之重。

(一)切实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守法,提高依法执政能力。各级领导干部要把宪法和法律作为学习的重要内容,带头学法用法守法,不断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进一步健全并落实党委(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法制讲座、法制培训、法律知识考试考核等制度,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经常化、制度化。把法制教育纳入领导干部理论学习规划,纳入各级党校和公务员培训机构教学课程。加强对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的考察、学法守法用法情况的督促检查和年度评估考核,把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等考核结果作为干部综合评价的重要内容。

(二)大力推进公务员学法守法用法,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加强通用法律知识和与履行职责相关的专门法律知识学习,不断提高公务员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能力。加大公务员培训力度,定期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专门法律知识轮训和新颁布法律法规专题培训,每年法律知识培训时间不少于40学时。坚持和完善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全市每年对公务员进行普法统一考试至少一次,将考试成绩作为公务员任职、晋升的重要依据。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完善和推广持证上岗制度,把有关法律知识作为持证上岗考试的重要内容。

(三)深入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提高遵纪守法能力。根据青少年的特点和接受能力,结合公民意识教育,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引导青少年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治意识,养成遵纪守法的行为习惯,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公民。各级各类学校要根据学生特点进一步明确法制教育的地位和目标,完善法制教育的内容和体系,创新法制教育的方法和途径,发挥课堂教学的主渠道作用,努力实现学校法制教育系统化科学化。深入推进中小学校法制教育课时、教材、师资、经费“四落实”。积极开辟第二课堂,整合各种社会法制教育资源,建立多种形式的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重视运用互联网等新兴传播手段丰富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的途径和形式,健全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格局,积极打造“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法制教育品牌。结合学校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和安全防范工作,发挥中小学校兼职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作用,加强青少年权益保护、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等有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加强对有不良行为青少年、社会闲散青少年等特殊青少年群体的宣传教育。

(四)积极开展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宣传教育,提高依法经营能力。加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与企业经营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增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办事的观念。把法制培训纳入骨干企业负责人培训内容,把依法决策、依法经营、依法管理情况作为考核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完善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发挥法律顾问在企业依法经营管理中的作用。加强事业单位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管理人员法制宣传教育,提高他们依法经营、依法办事能力。深化企业职工法制宣传教育,引导职工遵纪守法,依法维护合法权益。

(五)扎实开展农民法制宣传教育,提高民主管理能力。大力宣传与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引导农民依法参与村民自治和其他社会管理活动,提高他们参与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能力。加强农村“两委”干部法制培训,提高他们运用法律手段管理基层事务、防范和处理矛盾纠纷的能力。开展农村“法律明白人”教育培训,发挥他们在开展法制宣传、法律咨询和化解矛盾中的作用。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和“谁用工、谁负责”原则,在农民工集中居住地、工作场所及主要活动场所开展经常性法制宣传教育,注重法制宣传教育与法律服务相结合,提高农民工的法治观念。

四、工作步骤和安排

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市规划从2011年开始实施,到2015年结束,共分为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1年11月份前,各镇(街道、园区)、各部门、各行业根据本规划,研究制定各自五年普法规划,做好宣传、发动和组织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1年12月至2015年上半年,各镇(街道、园区)、各部门、各行业依据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结合实际,制定年度计划,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本规划得到全面贯彻落实。2013年各级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开展中期督导检查和表彰工作。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5年下半年,在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各级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机构具体组织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总结验收,并完成迎接省、青岛市对我市的验收。同时,对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

五、组织领导与保障

(一)切实加强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将其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党委和政府目标管理。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广泛参与的领导体制和运行机制。建立健全各级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完善领导小组定期会议、联席会议、听取汇报、工作督查等制度。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对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市工作进行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和总结考核。加强各级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办事机构建设,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司法局,负责对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市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各级人大要加强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各部门、各行业负责本部门、本行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积极面向社会开展本部门本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各类媒体要积极承担公益性法制宣传教育责任。鼓励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和公民参与、支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二)健全考核评价体系。各级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按照年度检查评估与五年总结验收相结合的要求,建立健全考核评估指标体系,完善考核评估运行机制,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年度检查考核、阶段性检查和专项督查。市委、市政府将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市工作列入重要工作日程,纳入各镇(街道、园区)、各部门、各单位年度工作目标进行考核。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每年都要听取工作汇报,总结部署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并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按照有关规定表彰先进。

(三)落实工作经费保障。各级政府要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制定经费保障标准,建立动态的增长机制。我市“六五”规划实施期间,普法经费市级按照全市人口总数每年人均0.3元,镇(街道、园区)按照辖区人口总数每年人均0.5元的标准列入同级政府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并随着经济发展逐年增加。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相关经费,保证工作正常开展。

(四)抓好队伍建设。培养专兼职相结合的法制宣传教育队伍,提高专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的政治业务素质和组织指导能力。加强各级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建立普法人才资源库,健全定期培训和管理制度,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

(五)推进阵地建设。完善城市、乡村公共活动场所法制宣传教育设施。利用各类教育基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实践活动。引导广播、电视、报刊等各类媒体开辟普法专栏、专版、专题,结合法治实践,深入浅出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探索利用互联网、手机等新兴传媒手段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办好普法网站,推动政府网及门户网站加大法制宣传力度。

(六)加强理论研究。深入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规律、工作方式及长效机制等方面的理论研究,创新工作理念,改进工作方式,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发展。

中共平度市委办公室              2012年6月1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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