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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五普法实施意见

   

平度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

平治市办〔2012〕8号

 

 

关于切实做好“六五”普法

依法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镇(街道、开发区),市直各部门,各驻平单位:

为切实推动我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开展,加快“法治平度”建设进程,确保“六五”普法规划各项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特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六五”普法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依法治国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基本方略。周永康同志在2011年第七次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上强调,法制宣传教育是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也是一项必须长期坚持的重大任务。山东省、青岛市先后就做好“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2月25日,市十七届人民政府2012年第二次市长办公会研究并通过了《平度市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市第六个五年规划(草案)》;5月23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对规划(草案)进行了审议,并作出决议;6月4日,市委第10次常委(扩大)会议,研究通过了《平度市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市第六个五年规划》;6月18日,市委、市政府正式批转实施。各镇(街道、园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省及我市的部署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做到高起点定位,高效能实施,高标准推进,普治并举,常抓不懈,扎实做好“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充分发挥其在建设和谐社会、法治社会中的基础和保障作用。

  二、围绕中心,努力把握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着力点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重要原则。各镇(街道、园区)、各部门、各单位要紧紧围绕“十二五”规划的全面实施,突出科学发展这个主题,牢牢把握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按照“普法促文明、法治保稳定”的普治并举工作理念,深入开展“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为加快跨越赶超、绿色崛起、富民强市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宣传内容上,在继续抓好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的基础上,要突出抓好与广大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新颁布、新修改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要紧紧围绕推动经济发展和绿色生态建设主题,重点抓好涉及市场经济秩序、节能减排、生态环保、土地集约利用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紧紧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主题,抓好涉及村庄改造、土地征用、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教育医疗、计划生育、安全生产、治安管理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解决好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保障好人民群众的经济权利、政治权利、人身权利、民主权利、诉讼权利;紧紧围绕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主题,把普法依法治理作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治本之策,把矛盾纠纷化解和利益关系协调纳入法制化轨道,注意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社会问题,真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让崇尚法律、敬畏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成为每一个人的自觉行动。

普法对象上,在继续开展好要全民法制教育的基础上,重点抓好领导干部、青少年、农村干部群众和特殊群体的法制宣传教育。一是突出以各级领导干部为重点的普法教育。各级领导干部既是普法工作的决策者,又是普法教育的带头者。要进一步健全并落实党委(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法制讲座、法制培训、法律知识考试考核等制度,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经常化、制度化。把法制教育纳入领导干部理论学习规划,纳入各级党校和公务员培训机构教学课程。加强对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的考察、学法守法用法情况的督促检查和年度评估考核,把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考核结果作为干部综合评价的重要内容。二是突出以在校青少年学生为重点的普法教育。充分发挥学校第一课堂的法制宣传教育主渠道作用,真正做到法制教育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 积极开辟第二课堂,整合各种社会法制教育资源,建立多种形式的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重视运用新兴传播手段丰富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的途径和形式,健全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格局,积极打造“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法制教育品牌。同时进一步加强法制副校长和校外法制辅导员队伍建设,深入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开展丰富多彩、生动活泼的学法用法实践活动,真正实现青少年学生法制宣传教育的无缝隙、全覆盖,不断提高青少年守法意识,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三是突出以农村干部群众为重点的普法教育。围绕解决“三农”问题,进一步加大涉农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解决“三农”问题、增加农民收入的法律政策宣传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探讨发挥各类合作社、各类协会的优势,大力开展“法进农家、法律护农”,“送法下乡”和“法律赶大集”等活动。在继续发挥好农村人民调解员、司法助理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队伍优势的基础上,采取一名党员或普法骨干集中联系十家农户(1+10)的做法,加强法制教育培训,真正实现一户一个“法律明白人”的目标,努力扩大农村普法教育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切实提高广大农村群众的法律素质。四是突出以服刑在教人员、社区矫正对象、刑释解教人员等高危群体,社会流动人口等城市边缘群体,失地、失学、失业人员等社会特殊群体的普法教育,将普法工作延伸到影响社会稳定最大的群体和最需要的地方,不断提高针对性和实效性,让法制宣传深入基层,贴近群众,服务社会。

三、创新方法,扩大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

随着互联网、手机等现代传媒的快速发展与广泛应用,信息越来越透明、越来越公开,人们的诉求表达途径更为广泛,民主法治需求不断增强,这对做好法制宣传和依法治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面对新的形势,我们要认真研究、有效应对,更新普法理念,创新普法形式,完善普法机制,真正使之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增强针对性。要继续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杂志等开辟专栏、专版、专题,利用手机短信、互联网、宣传橱窗、法律服务热线等有效载体,采取以案说法、送法下乡、法制文艺演出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加大宣传力度,不断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吸引力、感染力和说服力,实现无缝隙、全覆盖。要多用群众身边的人和事释疑解惑,多用生动具体的案例以案讲法,多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普及法律知识,多通过法律服务为群众排忧解难,使法律知识和法制观念在润物无声、潜移默化中深入人心。要切实加强公共场所法制宣传教育设施建设,市区及各镇街驻地要逐步建立大型法制宣传牌、法制宣传大道,要充分发挥分布广泛的电子显示屏的宣传功能,不断充实并定期更新普法内容;各镇街、村居要进一步规范永久性法制宣传标语,规范建立法制宣传栏、法制宣传一条街、法制夜校,探索建立普法画廊等,逐步形成覆盖城乡的法制宣传阵地网络,为群众提供方便的学法场所和快捷的法律信息服务。要动员和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参与到各类法治实践活动中来,通过创新普法形式和手段,把单向灌输变为双向互动,切实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社会效果。

四、普治并举,不断推进全市法治化进程

建设法治平度,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举措,是落实依法治国方略的必然要求,也是深化提升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重要载体。要通过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着力提高全市社会的法治化管理水平。“六五”期间,要以争创全国“法治市”为目标,更加扎实深入地推进“法治平度”建设。要把普法与依法治理紧密结合起来,把法制宣传与法治实践紧密结合起来,把学法与用法紧密结合起来,把普法依法治理与本部门、本单位的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以法治建设的实践来检验、深化、提升普法宣传效果,让广大干部群众在生动的法治实践中接受最直接、最深刻的法制教育。要深入开展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活动,在开展“法治平度”创建的同时,大力开展“法治镇街”创建,进一步深化“民主法治村”、“民主法治社区”、“法治机关”、“依法治教示范学校”、“诚信守法企业”、“法治单位”等基层法治创建活动,以创建带动执法、司法、法律服务、法律监督等工作。要把领导干部和执法机关的学法用法作为普法依法治理的重中之重,充分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要认真落实好行之有效的法律培训制度,切实增强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带头遵守法律的自觉性,提高其依法执政、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要结合“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实践教育活动,进一步加强政法队伍的法律学习和业务培训,完善执法责任制、公示制和责任追究制,以严格的教育、严格的管理、严格的监督,提高政法队伍依法履职、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的能力。

五、健全机制,为全面落实“六五”普法规划提供新保障

普法依法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密切配合、共同努力。要不断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政协支持、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人大、政协要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市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各镇(街道、园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做到统一部署、统一检查、统一考核。

要高度重视普法队伍建设,配足配强专兼职相结合的法制宣传教育队伍,抓好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普法队伍建设水平和能力。要充分发挥群团组织、律师、法官和法律志愿者的作用,积极探索社会专业机构、社会组织和社会资源参与普法工作的有效途径,构建社会化大普法格局。

要建立健全经费保障机制,进一步加大对普法工作的经费投入,坚持将普法经费列入各单位财政预算,足额拨付,专款专用,以确保普法教材、法制宣传教育挂图及必要的普法宣传设施的配备到位,尽快提高普法工作的保障水平。

要建立长效工作督查考核机制,在已将市直部门普法工作列入年度目标绩效考核范围的基础上,要将镇(街道、园区)的普法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范围,制定专门的考核细则。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要切实履行职责,定期组织开展督导检查;市依法治市办公室要充分发挥自身职能,采取日常检查、定期督导、半年初评、年终总评等方式,加大考核督导力度。各新闻媒体要加大宣传力度,为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附:“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职责分工。

 

 

                            二0一二年七月五日

 

 

 

 

 

 

主题词:“六五”普法规划     实施意见

报: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

送: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正、副组长,各成员,存档。

市依法治市办公室                     2012年7月5日印发

                                                           (共印80份)

 

附件:

“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职责分工

 

为进一步发挥好普法联动机制的作用,充分调动各镇(街道、园区)、各部门、各单位的工作积极性,强化责任落实,形成工作合力,现将“六五”普法工作的主要任务分解如下:

各镇(街道、园区):按照“六五”普法规划及年度方案的要求,组织指导好所辖村庄、社区、企业、单位、学校的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全年组织大型集中宣传活动不少于8次,积极组织开展“法进农家”、“法律护农”、“送法进村”、“法进社区”、“法进企业”、“法进学校”等活动每年不少于12次。积极推广完善农村 “1+10” 和社区“一长三员”普法新模式,每个镇街重点抓好3个示范点的规范建设,以切实加大对广大农民和社区居民的法制宣传教育力度。重点抓好服刑在教人员、社区矫正对象、刑释解教人员等高危群体,社会流动人口等城市边缘群体,失地、失学、失业人员等社会特殊群体的法制宣传教育。对机关事业工作人员、村“两委”干部及各类普法骨干的法制教育培训每年不少于2次,切实增强其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能力。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年度工作总体规划,并列入对所辖村(居)、单位的检查考核范围,加强日常监管,加大监督检查考核力度。在镇(街道、园区)驻地建设一条高标准的法制宣传大道;司法所加挂“法制辅导站”牌子;设置法制宣传栏一个,宣传栏定期更换内容。所有村庄要全面落实农村普法工作“六个一”(一个普法学校、一支普法宣传队伍、一个法制宣传栏、法制宣传一条街、一个法律图书室角、每户一个法律明白人),社区普法“四个一” (一支普法宣传队伍、一个法制宣传栏、一个法律图书角、每户一个法律明白人)工程 。结合辖区实际,创新开展法治文化建设,积极培育1-2个法治文化示范点,做到活动方案、图片等档案资料齐全,成效明显。按照青岛市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建设标准要求,在村居中深入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创建活动,每个镇(街、园区)至少培育1个示范单位。按照辖区内常住人口每年人均不低于0.5元的标准落实普法专项经费,做到专款专用。按要求完成“六五”普法教材和普法挂图征订工作。各镇(街道、园区)在突出抓好一个“法治村居”典型创建的基础上,继续抓好“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工作,创建率达70%以上,同时积极开展“法治镇街”创建活动。年内提报普法工作情况或信息8篇以上。

市直各部门、各单位:制定本部门、系统的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规划及年度计划或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认真组织开展本部门、本行业“六五”普法学习培训活动,做到有学习计划、有学习笔记和相关图片资料。按要求参加各类普法宣传专题活动,并按要求及时上报相关情况。按照“谁执法,谁普法”原则,认真抓好本部门、本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做到活动方案、图片等档案资料齐全,成效明显;同时,按照市依法治市办公室制定印发的《关于在全市开展“每月一法”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平治市办〔2012〕3号)中确定的相关法律法规,所对应的普法执法部门或单位,要作为主体单位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要及时提供案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宣传资料,积极配合全市统一开展的法制宣传活动。年内提报普法工作情况或信息5篇以上。负责对本部门、系统主管的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情况、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情况、执法责任制落实等情况进行指导、检查、监督和总结。按要求完成“六五”普法教材和普法挂图征订工作。完成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部署的其它工作。

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各负其责,整体联动,条块结合,形成工作合力。

市委办公室:负责市委部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督查和调研,及时掌握工作动态,推广先进经验,为领导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党委议事规则健全,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机制健全;党务公开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健全。

市委组织部:将法制教育纳入各级干部教育的重要内容,制定规划和培训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不断丰富宣传手段,充分利用法制远程教育阵地做好“农村普法”栏目,加大宣传覆盖面;按照中组部、中宣部、司法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普法办《关于加强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的意见》要求,把法制教育纳入公务员的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专门业务培训和在职培训的内容。将是否掌握任职所必需的法律知识做为提拔任用干部的一项重要内容。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对镇(街道、园区)目标绩效考核范围,并不断加大督查考核力度。

市委宣传部:将法制宣传教育列为党的建设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加强计划部署和督促;组织新闻中心、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和文化部门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加大对“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宣传力度。按照中组部、中宣部、司法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普法办《关于加强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的意见》要求,把法制教育纳入各级党政干部理论考试体系中,与每年两次的党政干部理论考试同步进行,增加法律知识分值。

市委政法委:将法制宣传教育列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不断加大考核力度;对政法各部门落实“六五”普法规划情况定期督促、检查和考核;组织、指导政法各部门加强法律法规学习,提高行政执法和司法人员法律素质,坚持严格执法,公正司法,自觉维护国家法制的权威。

市监察局: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运用正反两方面典型教育党员干部遵纪守法,不断加大对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力度。充分利用“行风在线”这一宣传载体,加大政策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教育力度和层面。

市人大法制工作室: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和法治区市建设工作的人大调研和视察积极建言献策。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权,确保司法公正。积极审议规范政府制定出台的新政策和规定,使其符合本市实际,无地方、部门保护主义。加强与人大代表的沟通、协调,使人大代表充分履行职责,在各自辖区和岗位上认真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团市委:积极宣传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方面的法律法规,组织各种形式的法律知识学习和实践活动,教育引导青少年增强法制观念;在共青团组织中广泛开展学法用法活动,并积极组织法律素质较高的团青年开展送法下乡、送法进校、送法进村活动,年内组织宣传活动不少于12次。

市妇联:组织宣传保护妇女、儿童权益方面的法律法规,提高广大妇女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年内组织宣传活动不少于12次;在妇联组织中广泛开展学法用法活动,以评选“星级文明户”、“五好家庭”等活动为载体,开展社会化法制宣传教育。

市总工会:组织宣传与职工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年内组织宣传活动不少于12次,积极参与依法治企工作,建立和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推进企业依法管理,维护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

市人民法院:结合审判业务,大力宣传国家法律法规;通过公开审判等形式,对公民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加大审判和执行方面法律宣传力度,积极推行院务公开,全面推行错案责任追究制度,促进公正司法;加强法官队伍建设,有计划、有重点的开展相关业务和法律知识学习和培训。

市人民检察院:结合检察业务宣传国家法律法规;针对贪污贿赂和渎职犯罪的特点,充分发挥警示教育基地作用,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配合有关单位健全完善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机制;积极推行检务公开,全面推行错案责任追究制度,以公正和效率为主题,全面加强检察官队伍建设。

市政府办公室:负责全市政府部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督查和调研,及时掌握工作动态,推广先进经验,为领导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在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目标绩效考核的基础上,加大考核力度,促进政府各部门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上水平。组织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强政府法制建设,抓好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业务知识培训;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机制健全。严格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健全行政决策过错、行政执法过错追究制度。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工作。抓好政府部门“法治机关”创建工作。

市公安局:结合侦查办案、治安行政和交通管理工作,宣传国家法律法规;坚持严格执法,不断增强诉讼意识、证据意识、时效意识和维权意识,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强化打击力度,推动严打整治斗争的深入开展;积极推行警务公开,提高执法的透明度;大力开展“警校共建”、“警企共建”活动,采取多种形式送法下乡,年内开展宣传活动不少于12次。丰富宣传形式,利用城区“电子显示屏”等阵地,积极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治安管理处罚法》、《消防法》等法律法规。

市司法局:组织局机关人员和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人员开展以“法律七进”的法制宣传活动年内开展宣传活动不少于12次。搞好基层司法所工作人员和人民调解骨干培训,培训次数不少于2次。积极做好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社区矫正、法律援助和建设各项工作。依法治市办公室设在市司法局,承担依法治市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总体规划和年度实施方案的制定和总结;组织、指导镇(街道、园区)和政府各部门落实普法依法治理措施;组织举办普法骨干培训班和协调组织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视察、检查和考核;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调查研究,交流信息,总结推广典型经验,表彰先进;组织编写、发行普法依法治理教材和资料,组织普法考试。深化以“法律七进”为重点的法制宣传教育和以创建民主法治村(社区)为载体的法治创建活动,推进“法治平度”建设上水平。

市财政局:根据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实际需要,保障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市工作所需的经费;运用多种形式,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相关的法律法规,督促各单位依法健全落实财务工作制度,加强对全市财会工作的监督。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各级关于在公务员中开展学法用法的意见,组织全市公务员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公务员培训考试制度,负责对全市公务员分期分批进行普法培训和考试,将公务员学法用法情况作为公务员考核、任职、定级、晋升的重要依据。组织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与劳动管理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与社会保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大劳动管理执法力度,严肃查处违反劳动法规案件,加大劳动仲载工作力度,依法维护劳资双方的合法权益。

市民政局: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活动,年内组织宣传活动不少于12次;抓好村民委员会建设,建立完善各项制度,提高依法建制、依制治村、民主管理、村民自治水平;依法加强对民间组织的登记管理工作。抓好“法治村居”创建工作。

市教育体育局:运用多种形式,宣传《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建立完善法制教育长效机制,在全市所有小学、中学及职业中等教育学校中做到法制教育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积极开展“警校共建”活动;分期分批在所有中小学校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建设工作;抓好依法治校,依法施教,依法育人,依法规范学校管理工作,优化教学环境,提高学生综合素质。抓好“法治学校”创建工作,完成全市所有学校的普法教材和普法挂图征订工作。

市交通局:组织宣传《公路法》等法律法规,年内组织宣传活动不少于12次;抓好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进一步规范交通执法行为,努力实现执法行为规范、适用法规得当、处理程序合法的行政执法工作目标,促进全市道路交通业的健康发展。

市国土资源局: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工作,提高全市广大干部群众土地资源法律知识知晓率,年内组织活动不少于12次;加大土地管理执法力度,严肃查处违法占地、滥用土地的违法行为;建立完善的土地管理执法程序,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监督制约机制,实现土地管理工作的规范化。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市属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习与其经营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依法生产、依法经营管理的能力和水平;建立健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律知识培训考试制度,年内培训不少于2次,将企业法人学法作为“十二五”企业领导人培训纲要的重要内容;落实好企业普法教材和普法挂图征订工作。抓好“法治企业”创建工作,年内新树立2个“法治企业”创建典型,以点带面,推进“法治企业”创建工作上水平。

市农业局:利用多种形式,宣传农业法以及涉及“三农”的相关政策、法规,年内组织活动不少于12次。建立健全系统人员的学法、用法和执法工作培训考试制度,年内培训考试不少于2次。

市城建局:大力宣传城市建设、管理方面法律法规,年内组织宣传活动不少于12次;依法制定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加强对城市房产开发建设、城市规划、拆迁、改造等各方面的管理力度,提高城市法治化管理水平。

市环保局:大力宣传环境保护、检测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年内组织活动不少于12次;负责环境监理和环境保护的行政稽查工作;组织开展环境保护行政执法检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组织指导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开展生态环境法制教育,推动公众和非政府组织参与环境保护工作。

市商务局:认真贯彻和执行《中外合资企业法》、《中外合作企业法》、《外资企业法》,协调组织有关部门对外商投资企业的执法检查,大力宣传中国的法律法规,使外商投资企业遵纪守法,并依法保护外资企业的合法权益。组织财贸系统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习与其经营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依法生产、依法经营管理的能力和水平;加大生猪、煤炭和危险化学品管理的执法力度;积极协调各大型超市,充分发挥其电子显示屏的宣传功能,利用有利时段充实普法内容。完成所属企业的普法教材和普法挂图征订工作。

市广播电视台、新闻中心: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推介宣传作用,开设普法和“法治平度”创建宣传专栏、专版每月各不少于1期,大力宣传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普法和“法治平度”创建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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