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丽,女,山东天正平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国家二级人力资源管理师,高级劳动关系管理师,中级经济师。平度市三八红旗手,青岛市优秀共青团员,连续多年荣获平度市优秀青年工作者标兵荣誉称号。曾在大中型企业从事法务和人力资源管理工作,擅长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与劳动法律法规融合应用,规范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建立劳动用工合规管理。民法典颁布实施前后,积极参与民法典宣讲工作,参与共青团平度市委举办的“彩虹伞,平度市青少年法治大讲堂活动”;走进企业家联盟会,平度市女企业家协会为企业送法;多次参加市总工会组织的普法大讲堂。她一直将“以德修身,与法同行”作为自己的座右铭,敬业、尽职、尽责地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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