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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鹏娟律师,1968年5月30日生,山东天正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专职律师。1991年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专业,法学学士。
郭鹏娟律师执业已十余年,法学理论功底扎实,知识全面,工作责任心强,认真负责。法庭上冷静沉着,能言善辩,谈判中亲切、灵活,具有十分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在诉讼实务和非诉讼实务方面都卓有建树。 “诚实信用、不为权屈,不为利诱,忠实勤奋,为当事人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捍卫法律尊严”是她执业的永远的信条。
郭鹏娟律师从2002年起至今连续8年获得平度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荣誉称号,2004年获得“青岛市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称号,2009年获得“青岛市三八红旗标兵”荣誉称号。现在是平度市教体局、平度市华侨科技园管理委员会、平度市妇联、青岛新世界工艺品有限公司、平度市马戈庄镇闫村村民委员会、青岛新世界工艺品有限公司等十几家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
郭鹏娟律师严谨的工作作风、娴熟的法律技巧多次受到委托人的赞誉和办案单位的好评,愿竭诚为各界朋友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执业原则:诚信为本、以法护法;执业承诺: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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