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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度市2013要点

   

平度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

平治市办〔2013〕2号

 

 

关于印发《平度市2013年普法依法

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镇(街道、开发区)、市直各部门、各驻平单位:

    现将《平度市2013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印发你们,望结合各自实际,按照《要点》要求,制定工作方案(或意见),并认真抓好落实。各镇(街道、开发区)、各部门、各单位的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意见(或方案),请于三月底前报市依法治市办公室。

附:《平度市2013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

 

 

 

 

                     平度市依法治市办公室

                     二0一三年三月十九日

 

附件:

平度市2013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

                

党的十八大明确要求,“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出了新目标、新任务、新要求。2013年我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认真实施“六五”普法规划,全面深化“法律七进”,坚持“谁执法,谁普法”和“普治并举”的原则,扎实推进全市法治化建设进程,大力营造全社会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保障机制

1、及时调整充实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根据乡镇区划、机构改革等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充实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适时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本镇(街)、本部门、本单位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并纳入年度工作总体规划,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同时,要进一步加强普法和法治创建工作机构建设,落实人员,健全制度,保障经费。

2、加强普法骨干队伍建设。要在原有讲师团的基础上,进一步调整充实普法讲师团成员,重点聘请有经验的法官、检察官、律师、法学专家等专业人才充实到普法讲师团。同时加强专职普法宣传队伍、法制宣传志愿者队伍及法制文艺宣传队伍等普法骨干队伍建设,采取积极有效措施,组织好业务培训和经验交流,切实提高普法队伍素质和工作能力。各镇(街道、开发区)、各部门、各单位年内组织法制教育培训活动不少于2次。

3、加强调查研究。各级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机构要深入调查研究,及时了解经济社会发展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新要求,了解人民群众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新需求,把握新时期、新阶段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特点和规律,不断提高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指导水平。

4、积极做好“六五”普法统编教材征订发放工作。“六五”普法统编教材是司法部和全国普法办确定的“六五”普法工具书。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关于积极做好“六五”普法统编教材征订发放工作的通知》(平治领字〔2013〕1号)已于3月6日印发。各镇(街道、开发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把征订发放和学习统编教材作为实施“六五”普法规划、年度考核、阶段性检查和专项督察的重要依据,要明确专门责任人,切实加大工作力度,确保上级安排我市的“六五”普法统编教材征订发放任务圆满完成。

二、突出重点,深化法制宣传教育

5、突出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围绕现行宪法公布实施30周年,把以宪法为统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学习宣传作为普法的首要任务,推进全社会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良好氛围。

6、围绕三项重点工作,突出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围绕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深入开展人民调解法、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等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特殊人群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7、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突出民生法治宣传教育。广泛开展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深入开展促进经济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安全生产等法制宣传教育,积极打造“法律惠民”服务品牌,促进全社会学法辨是非、知法明荣辱、用法止纷争、守法促和谐。

8、突出重点领域和对象,拓展法制宣传的内涵和外延,增强实效性。把加强偏远乡村、新建社区、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的普法教育,加强学校周边、城乡接边、工业园区、旅游景区、监狱高墙、集贸市场、流动人口聚集区等区域的普法教育作为深化“法律七进”的着力点,确保实现普法无缝隙、全覆盖。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强化重点对象普法教育的长效机制建设,逐步完善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等各类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制度,建立健全考试考核指标体系,加强督促检查,注重分类指导,以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带动和促进全民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开展。

三、创新形式,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

9、配齐配强法制副校长队伍。全市所有学校要根据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于上半年配齐专职法制副校长,切实做到课时、教材、师资、经费“四落实”,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同时,要坚持校内法制教育课与社会第二课堂教育相结合,充分利用法制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等时机,开展方法灵活、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中小学生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年内所有学校举办大型法制讲座不少于1次。

10、建立青少年法制教育示范点。联合市教体局,按照“青岛市青少年法制教育示范点创建活动指导标准”的要求,首批拟在全市筹建10个示范点,树立典型,并适时召开现场观摩会,推广经验,以切实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四、以创促建,扎实推进法治平度建设进程

 11、完善“法治镇街”创建工作。在去年初步摸索开展“法治镇街”创建活动的基础上,今年我市将重点培育2个镇街作为试点单位,严格按照“法治镇街”创建考核标准进行培养、选树,并严格按程序进行评估验收,推出一批典型。

    12、深化“诚信守法企业”创建活动。按照“青岛市诚信守法企业创建活动指导标准”的要求,继续联合市总工会等单位,进一步深化创建活动,使其更加规范、完善、有序。

13、继续开展基层法治创建活动。深化基层、行业、区域依法治理,继续抓好“民主法治村”、“民主法治社区”创建活动。年内,全市累计创建各级“民主法治村(社区)”达到70%以上。

14、扎实推进依法治市进程。进一步提升全市法治化管理水平,使法治建设工作更加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求,努力开创“法治平度”建设工作新局面。在此基础上,做好全国、省及青岛市对法治创建先进单位的评比表彰准备工作。

五、统筹安排,认真做好“六五”普法中期督查工作

15、按照“六五”普法规划,结合上级要求,全市将制定“六五”普法中期督导检查实施方案,确定好检查内容、标准、时间、方法和步骤,并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督查工作。各镇(街道、开发区)、各部门、各单位要统筹安排,提前谋划,认真做好自查工作,在此基础上接受省、市检查验收。督查工作结束后,各级将对“六五”普法中期督导检查工作进行总结,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主题词:2013  法制宣传  工作要点  通知

报:青岛市普法办,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

送: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正、副组长,各成员,存档。

市依法治市办公室                        2013年3月19日印发

(共印8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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